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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魁地奇
“不会吧,这么快?”
罗森又一次感受到了实力的碾压,自己辛辛苦苦几个月没研究出来的激光,被自己的老爸一周就搞定了。开学了,罗森躺在拉文克劳休息室的沙发上,目瞪口呆地看着亨利的信,把里面所有的细节熟记于心,然后把信夹到魔咒书里,准备找个周末尝试一下。现在嘛,得把教授们留的业搞定。
罗森第n次在图书馆里对照参考书,然后构思一遍,紧接着就如同行云流水一般在羊皮纸上笔走龙蛇(者:为啥我觉得这个词是用来形容字乱的呢?)。然后他抬头——几乎每次这个动之后都有事情发生——第n+1次看到赫敏的眼睛,“又有什么事?别告诉我那俩人要把霍格沃茨炸了?”
赫敏做了个嘘声的手势,压低声音说着罗森听不清的话,罗森一阵无语,“你这么说我怎么可能听清啊?”
赫敏很着急,“这里是图书馆,我不能大声说话啊”。
罗森吐血了,“你不会写下来啊?”
赫敏:……
看完之后,罗森提炼出了赫敏写的内容:“海格无意中泄露了秘密,我们发现尼克·勒梅的魔法石可能就在四楼靠右边的走廊里面保存着,哈利和罗恩认为斯内普想要去偷,我说服不了他们,怎么破?”
这么快就到了魔法石了啊,罗森揉揉脑袋,感觉很头疼,没有足够的把握自己真的不想参与这件事啊,他想了下,写道:“自从原来斯莱特林院长,魔药课教授霍拉斯·斯拉格霍恩在十年前退休以后,斯内普就接替了他的位置工至今,能工这么长时间基本可以说明他是值得信任的,我建议你们还是不要在意这件事,邓布利多教授一定会考虑周全的。”
写这东西的语气感觉就跟前世写实验报告一样,各种“可能”、“基本能确定”这类词,罗森很无语,但是不这么写总会惹麻烦,鬼知道有没有第二种可能性。
“把这个给他俩看吧,还是安安心心当个学生比较好,不要老想搞个大新闻出来。”
罗森夹着写完的业走人了。迈克尔邀请他一起看过几天的魁地奇比赛:拉文克劳对阵斯莱特林,和格兰芬多对阵赫奇帕奇。同时,迈克尔已经开始提前参与拉文克劳的训练了,为预备队员准备二年级的时候就加入学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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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地奇比较复杂,因为双方各只有七个人,却有四个球在场上飞来飞去,而且球场是三维立体的,更增大了比赛的复杂性。最初没有金飞贼这种球,人们使用的是金飞侠这种灵活的鸟,但是时间一长这种鸟就接近灭绝,成了保护动物,巫师就造了一个金飞贼。金飞贼被施过魔法,在比赛的时候会高速运动,同时还有个特点,那就是对第一个在比赛中抓住它的人有深刻的印象。如果你想送给一个找球手礼物的话,你可以把礼物放在他抓住的金飞贼里面。这样别人就都不能打开了(除非暴力破坏,但是金飞贼防御力很高,而且很隐蔽)。
魁地奇有很多规则和足球很像,比如任何出界的选手,其所在队伍都要将鬼飞球交给对方球队;只有拿着鬼飞球的追球手才可以进入得分区(类似禁区),其他追球手不得进入;比赛过程中不得替换队员(这点很坑,罗森一直觉得这条规则最容易导致伤残现象发生,因为很多队伍、尤其是威格敦流浪汉队都喜欢这样消灭对方“有生力量”)。不过好在有强大的圣芒戈医院在,球员无须担心自己的健康问题。
魁地奇有很多种犯规,但是只要禁止队员携带魔杖,90%的犯规是不可能发生的,剩下的里面,除了10种常见的犯规(拉扯,冲撞,故意急刹扫帚让对方避让,把游走球击向观众席以拖延时间,肘击,守门员躲在环后面把手伸过环阻止球进入,追球手抓着球伸进环而不是丢出去,藏金飞贼,破坏球,多个追球手进入得分区围攻守门员)以外,其他犯规手段有些太卑劣了,正规的球员正常情况下无论如何也干不出这种事情来:火烧对方扫帚尾,棒打对方球员……这些事情只有气急败坏的时候才可能发生。
英国和爱尔兰一共有13只职业球队,美其名曰是最优秀的13只队伍,实际上他们包含了英伦三岛所有的职业选手。换言之,只要你成为一名职业魁地奇球手,你就能进入这里面某只队伍效力。不过好在魁地奇对年龄的要求并不高,三四十岁的巫师仍然可以打的很出色,所以并不像足球那样吃青春饭。球手最重要的是有专业素养,知道团队配合。
比赛开始前,罗森一边看着《魁地奇溯源》一边吐槽,为一名敬业的观众,总不能对比赛一无所知。这本书不是自己从图书馆里借的,因为根本借不到!罗森欲哭无泪,图书馆里的两本《魁地奇溯源》从来都是排队排两个月那种,自己只能让猫头鹰把迈克尔送的那本从家里带了过来。
拉文克劳战胜斯莱特林几乎毫无悬念,斯莱特林那帮喜欢犯规的人面对拉文克劳众多的美女根本下不去手,拼实力他们要么脑子一根筋、要么太狡猾结果队友跟不上节奏,更不可能有机会。这场比赛简直就是一边倒的碾压。拉文克劳学院也不像隔壁格兰芬多那样狂欢,只是冷静地鼓掌,给罗森一种错觉,貌似赢的不是他们学院。
真正值得期待的是格兰芬多和赫奇帕奇的比赛。罗森不在乎输赢,反正拉文克劳这次拿冠军毫无悬念了。他关心的是这场比赛奇洛会不会再下黑手。
罗森坐在和格兰芬多挨着的位置,哭笑不得地听着赫敏嘱咐道:“别忘了,是‘腿立僵停死’,”他忍不住问道,“你们真的想在这种场景对斯内普念咒?你们确定他不会让你们刷一年的奖杯或者剥一年的鼻涕虫?”
“我们要救哈利。”
罗恩一本正经地说道。
罗森一脸看白痴一样的表情,“你们怎么会认为斯内普想在这里干掉哈利?在场至少有五百个巫师!他为裁判敢下黑手吗?”
罗恩悻悻地收回魔杖,乖乖回到座位上坐好。这得多弱智才能干出这种事啊,罗森腹诽道。
只不过,罗森发现奇洛偷偷地拿出了魔杖,他不会是要阿瓦达吧?罗森目瞪狗呆,眼睁睁地看着奇洛瞄准了哈利,只不过这个移动靶速度太高,奇洛只有一次出手的机会,只不过他没想过他暴露了以后怎么可能拿到魔法石吗?罗森彻底服了奇洛的智商,不行,自己得做好准备。他拿出了一个从韦斯莱兄弟那里要来的恶剧小球,可以产生大量的烟雾呛得人难以喘过气来,还能遮住视线,实在不行就丢到教师堆里,宁可错杀一万,也不漏过一个!
突然哈利来了一个漂亮的俯冲,使观众们发出一片惊呼和喝彩。罗森立刻看向奇洛,这人不会是已经开始念咒了吧?然后他发现找不到奇洛了,过了一会,他终于在人堆里看到了奇洛,这货被后面激动的人推倒在地了!罗森激动得泪流满面。苍天有眼啊,踩死这笨蛋吧!
“快点!哈利!”
赫敏在那里尖叫,跳上座位,看着哈利径直冲向斯内普。罗森也站了起来,快点结束吧,否则奇洛那白痴就要爬起来了,我还得浪费一枚宝贵的烟雾鹅卵石。
但是再快也得需要时间去抓金飞贼,罗森看到奇洛已经爬了起来,而邓布利多竟然不在场,明明原著里写的他在场的!看来不能太过于相信剧情,罗森还是瞄准了方向把鹅卵石丢了出去。
一阵烟雾在教师席上炸了起来,所有教师都“咳咳”地呛到了,等愤怒的麦格教授用魔杖把烟雾驱散,冲到格兰芬多那里(她下意识地认为是他们干的)质问的时候,哈利已经抢到了金飞贼,比赛结束了!罗森松了一口气,只不过旁边那些格兰芬多就有点惨了,他们不知道是谁干的,只能背了这么一个黑锅。
“反正期末邓布利多会偏向你们的,给你们加分,就当做给你们的补偿吧。”
罗森理直气壮地想到。
第三十二章被逼复习
(者的目标是魔法石写满四十章,看起来有点难。有个不幸的消息,者快开学了,可能写完魔法石以后更新就会无比缓慢了……)
“你们竟然每天都要冒着被费尔奇和其他老师抓去关禁闭的风险去趴在门上听路威的声音?就为了确定魔法石是不是被偷走了?”
罗森瞪大眼睛听着赫敏告诉他最近的情况,从哈利在树上偷听,到他们劝说别人不要嘲笑奇洛的结巴,再到他们一起观察路威。罗森已经彻底吐血了,“你们以为你们有多能耐?邓布利多校长不知道的事情,你们知道;所有教授都不知道的事情,你们知道,你们咋不上天呢?梅林啊,把这些人带走吧,只有你能教他们了,我们这些凡人不配和他们相处啊。”
罗森歇斯底里地讽刺道,玛德格兰芬多就是没智力。
同样是最没智力的学院,赫奇帕奇是因为反应总是慢半拍,格兰芬多可好,每次都是快了不止一两拍。行动比脑子更早,结果是什么?无数格兰芬多的先辈们用事实的教训告诉后来者,结果是:禁闭、苦工、禁林、甚至是酷刑(以前霍格沃茨是有这种刑罚的)。但小狮子们还是源源不断地闯祸,罗森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满脑子都想着这样一句话,“上帝欲使之灭亡,必先使之疯狂”。
赫敏也意识到不对劲了,她之前一直被那两个家伙误导,先入为主地以为事情相当严重。现在她终于明白了,那俩货明显是危言耸听,甚至是“被迫害妄想症”。
赫敏决定划清界限:“我只是被他们坑了,我们还是研究复习期末考试的问题吧。就剩十个星期了。”
这回轮到罗森崩溃了。
“赫尔曼!”
(罗森一心急读歪了)罗森差点跳了起来,“你告诉我什么东西需要复习十个星期?魔法史?那东西复习得越早忘得越快!天文课?那东西我要是拿不到o你觉得有人能吗?草药课?那一坨植物我才不碰呢!除了魔药课有必要认真复习,你告诉我还有别的吗?”
赫敏头一次遇到这种把学习当成苦逼还能学得这么好的,顿时火冒三丈:“我不管!这些知识对我们的用处太大了,你必须给我复习!跟我去图书馆!”
罗森这才意识到母狮子也是一头狮子,而且弄不好更凶。“麻麻,我要回家……”罗森的内心在滴血。
“斯内普今天的发型看起来不太对啊,难道他终于洗头了?”
“你怎么知道他洗头的频率的?但不重要,给我看《千种神奇草药及蕈类》!”
“麦格教授换了一件袍子,难道今天有什么需要庆祝的吗?”
“第73页,变色草!”
……
晚饭过后,罗森瞪着死鱼一样的大眼珠子跌跌撞撞地回到了公共休息室,满脑子想的都是赫敏说的“明天上午八点,我们继续复习草药。你要是不来,我就把你偷教材的事情告诉斯内普教授!”
罗森以前在魔药课课堂前面的橱柜里拿药材的时候,看到过几本旧的魔药书,看到书上的灰尘至少积攒了很多年,本着废物利用的心态,于是他就顺手牵羊把它们拿走了。结果赫敏知道了以后,就一直拿这个当把柄。本来罗森还争辩道:“这个不一定是斯内普的啊,万一是别的学生落在这里的不就没事了?”
结果翻开第一本《初级魔药制》,第一页就写的是西弗勒斯·斯内普,直接秒打脸,罗森立刻不吱声了。
“还好赫敏不知道我打的是混血王子的主意。”
罗森咕哝道。
躺在椅子里面,罗森无聊地翻着写着“本书属于混血王子”的那本《高级魔药制》,当然不是学习魔药,而是看里面各种乱七八糟的小咒语。罗森推测这些咒语可能极个别是斯内普自己发明的,因为书里面的咒语数量已经超过了一百了,一个巫师上学期间是不可能发明这么多咒语的,甚至一辈子都不能,所以这些应该是那个时代非常流行的各类咒语,只不过被斯内普收录了。罗森尝试了一下,发现多数咒语的门槛都很低,他都能学会。
“倒挂金钟”不能用人试,于是罗森把杰瑞叫来,不顾它的反抗直接默念咒语把它倒着挂了起来。面对杰瑞愤怒的“喵喵”声,罗森眨眨眼:“我带你去厨房怎么样?那里肯定有很多你喜欢吃的。”
然后罗森目瞪口呆地看着杰瑞自己跳了下来,“我还没有解除咒语呢,你怎么自己就能下来?这就是魔法生物的本事吗?”
罗森觉得简直不可思议,“不对!你是为了骗我带你去厨房!啊呀呀呀,我中了奸-计啊!”
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罗森只能含着眼泪躲开费尔奇夜巡的视线溜进厨房。
“我今天的表现简直像一个格兰芬多。”
罗森非常郁闷的想到。
既来之,则安之。罗森无奈地接受了这样的现实,反正对自己也没什么害处,权当回忆上辈子的高三生涯了吧。只是这样有一个问题,自己还有没有练习那些魔咒的时间了?“我这算不算挖个坑把自己埋了?”
罗森很尴尬。
第二天罗森复习的时候就机智多了,他表示草药、魔法史这种以记忆为主的应该放到后面(这就跟考研的时候最后复习政治这门课一个道理,考研是要优先复习数学的),而魔咒、变形需要大量魔法基础,所以应该优先。赫敏想都没想就同意了,丝毫不知道罗森是为了准备对付奇洛才这么要求调整复习顺序。
在这种一遍一遍重复训练的过程中,罗森的咒语也越来越熟练。这种强制性训练的确有奇效,很多强大的巫师都是这样练成的。为什么年龄大的巫师更强?除了魔力会逐渐积累(但是到了中年就停滞了)以外,更重要的是经验丰富,对魔法的熟练度更高。这种训练强度如果保持一整年,那么可能就会比半数的巫师一辈子施法进步还要高。
第三十三章火龙(上)
几天后,哈利和罗恩也加入了苦逼复习的行列,罗森不再是一个人努力地跟着赫敏的复习节奏了,有这俩人垫底,他再也不用担心压力太大。基本上赫敏已经没有精力监督他了,因为那俩货实在太偷工减料了,让罗森这个生性懒散的人都眼珠子掉了一地。“这俩人不挂科简直没天理啊。”
罗森汗颜。天知道这俩人怎么通过考试的,而且还是以很高的分数!难不成邓布利多偷着改分了?或者是霍格沃茨也有开根号乘10的计分方法?(有的大学期末成绩如果有点惨不忍睹,就会把成绩开根号乘10,主要就是提升一下分数,以及糊弄教务处,者所在学校上学期高数期末考试就这样,由于试卷远比往年难,导致全体炸锅,最后用类似的方法提的成绩)
直到有一天他们终于有机会摆脱苦海。哈利在复习的时候神秘兮兮地凑了过来,低声说道,“你们猜我看到海格在干什么?他借了很多书,你们看。”
罗森一愣,看着眼前的《大不列颠爱尔兰龙的种类》,《从蛋到成年龙——养龙手册》,“海格对龙已经痴迷到这种程度了吗?”
罗恩有些奇怪。
“这只能说明一件事,”赫敏从一大摞书里抬起了头。
“海格养了条龙。”
罗森不疼不痒地补充道,“而且是处于龙蛋阶段”。
“海格一直想要一条龙,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就对我这么说过。”
哈利说完,想起了什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和海格一起把它养大?”
“你想多了。”
罗森觉得还是书本更有意思些,至少不会像火龙一样伤害自己。
“为什么?”
罗恩为专业人士——查理的弟弟,解释道:“1709年的巫师大会正式通过了禁止养龙的法案,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如果我们在后花园里养龙,就很难不让麻瓜注意到我们——而且,你很难把它们驯服,这是很危险的。你真应该看看查理身上那些被烧伤的地方,都是罗马尼亚的野龙给他留下的。”
“但是也许没有人告诉过海格这一点。”
罗森讲了个冷笑话。
“应该不——”赫敏下意识地反驳道,突然觉得不对劲,“好像有可能啊,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海格的性格。”
“所以,你觉得我们应该参与这件事吗?”
罗森耸了耸肩,“海格不会被幼年的火龙伤到,但是我们会。”
“但是我们只是看一眼,应该没问题吧。”
哈利有些迟疑,看他的眼神,他对火龙非常的好奇,“希望你不会因此而恨上火龙。”
罗森腹诽道,并拒绝了他们的邀请。参与这种事毫无必要,反倒有太大风险,自己还是有多远就躲多远为好。
第二天,罗森在图书馆复习的时候,赫敏给他描述了昨天在海格那里发生的事情,她有些焦虑,“海格住的是木屋,火龙一旦孵出蛋就很容易把木屋毁掉,而且如果被法律执行司的人知道了,他们很有可能带走海格的!罗森你快想想办法。”
罗森无动于衷:“海格几乎每年都会被魔法部的法律执行司带走一次,要么是因为饲养某种危险生物,要么是破坏了什么设施,已经是他们的常客了。我堂兄斯蒂勒虽然在霍格沃茨的时候从没结识过海格,但是海格已经成了他最熟悉的霍格沃茨成员了。”
赫敏呆滞了半天,她没想到剧情是这样的,“那……以前海格被带走的时候是怎么样的?”
“不怎么样,”罗森苦笑,“罚钱,他身无分文;□□,还不至于;最多就是在巫师法庭旁边的地牢里反省一周,然后被邓布利多校长领走。你说谁有办法?他又不是纯人类,他是混血巨人,没有攻击性就已经非常不容易了,还想指望他和正常人一样老实?邓布利多也没这本事啊。”
“他是混血巨人?”
赫敏头一次听说,感到不可思议,“原来我还一直以为他只是骨架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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